林小姐在開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,這則車禍,對方表示沒有關係,人沒有什麼大礙,拍拍屁股就走了。
林小姐以為沒事,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,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「肇事逃逸」!
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,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,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...
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,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,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,以10萬元私下和解。
這是真實案例!!
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,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,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,製造假車禍!!
遇到這類情況,請大家務必記住:
1.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,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。
2.若對方堅持沒關係,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【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】。
3.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,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,到警局備案【這是重點,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】。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,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,就來不及了……
希望各位小心謹慎!!!
律師說:雙方要離開時,向對方要一下電話,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。有了通聯記錄,就不會算是「逃逸」。
----------
說到詐騙事件,近日出現了一種騙術,詐騙具體操作的程序是:在某下雨天的時後,自稱快遞公司人員隨機打電話給某人,告訴他有快遞物品,但由於天氣潮濕看不清你具體地址、姓名,只知道電話,請你提供地址、姓名。
隔天,真的快遞公司人員上門送來物品(假煙或假酒或空盒子),請你簽收,由於人的本性,看到有東西送來,許多人便不問來處,隨意簽收。只要你一旦簽收,隨後就有電話,告訴你:快遞你已經收了,必須按他們給出的銀行帳戶給他們錢,一般索費數萬,如果你不肯給,便會有討債公司或黑社會上門「索費」,現在不少人中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