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【【 隨機首頁 】】】

││││

| 高居不動產買賣糾紛榜首 |

漏水糾紛向來高居不動產買賣糾紛榜首,就連新成屋也不例外,這是建商大量製造、只想賺快錢的後遺症。但不管糾紛為何,住戶及管委會應要共同團結,才能加大對建商施壓力道。

消保官建議:若雙方不能達成共識,應邀請第三方會勘,一般來說單純漏水,修繕多能解決,或可考慮協商以賠償價金處理,並建議住戶可至市府網站「消保園地」申訴排解啟動調解。而且依照《民法》明定5年內都有「瑕疵擔保責任」,未來即使保固期過,也不代表建商沒有修繕責任。

此外,當遇到漏水發生,除了得要求建商「延長保固期」、善盡修繕責任以外,若建商擺爛不修,只有走司法途徑一途,依法要求損害賠償、即建商「瑕疵擔保責任」。不過實務上來說,仍會以「賠償價金」居多,已交屋的解約機率不高。

一般建商對所蓋好的房子多在契約上載明「保固一年」,所以建議仍應查看一下買賣契約書,再來向建商主張。

依民法第365條規定:其擔保年限為交屋後5年,但是此並不表示房屋一有漏水,賣方就應負責。

依民法規定:買方必須証明這瑕疵是在「交屋前」就已經存在,當然要買方提出証明是比較困難的。所以,一般來說,交屋後幾個月內「立即主張」漏水瑕疵,較容易認定買方的權利。

新成屋保固期是交屋後起算一年立即通知〔存證信函〕建商請他出面處理,如建商不理,就提訴訟,如果建設公司還沒倒,可以打電話先去詢問對方如何處理。如果詢問當中,對方態度不儘您意,您就可以直接了當請對方收存證信函,往往建設公司聽到存證信函,多少會怕怕的。

鬼藏在細節裡,仔細觀察,才可以避免花大錢、卻又會後悔。

房地產無論未來是漲?還是跌?都是你要了解的「工具」,在不同的時機都有不同的賺錢策略,但若只是觀望而遲遲不敢下手,那麼房產的漲跌只是一則「新聞」,而跟你沒有關係?

歡迎來和小畢研究「房地產投資」這門課。
-----


俗話說:人多力量大,柴多火燄高?最後老話一句:千萬別有幸入寶山,卻空手而回,希望這篇能提供你充份的燃料,與充份的智慧。
對了,小畢我也不是什麼「大師」,只是一個在農村長大的「庄腳崧」;小畢我也不是「花豹」,而是一個獨來獨往的「台灣虎斑犬」,喜賭成性,哈哈哈 ^^


》小 畢 陪 您 閱 讀 生 活 中 的 好 文 章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