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【【 隨機首頁 】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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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遷入​明星學校的學區 |

在台灣,為了能讓孩子「不要輸在起跑點」,會把小孩跟父母的戶口遷入位到「明星學校學區」的朋友戶口,這樣才有機會取得明星學校的入場券。

但看似單純的遷戶口動作,卻可能讓好心的朋友要多繳很多稅?因為如果一棟房子內存在有兩個不同的戶籍(即原屋主及遷入的朋友)時,國稅局就會特別注意這樣的狀況(因為兩戶通常不同姓)。除了會被國稅局認定可能有「租金」收入外,甚至可能將該棟房子認定為「非自用住宅」。

以目前房屋稅與地價稅的稅制設定,非自用與自用住宅稅率可是會相差到數倍以上,從以下的例子可以清楚比較出來:

【地價稅】

甲有兩塊土地,A、B兩塊地面積都是100平方公尺,申報地價同為每平方公尺1萬元;其中B地符合自用住宅規定,假設累進起點地價為新台幣190萬元,A、B兩地之地價稅各為多少錢?

A地:
申報地價總值:10,000x100=100萬元整,「小於」累進起點地價190萬元,所以稅率為千分之10

應繳稅款:100萬x1%=1萬元

B地:
因屬自用住宅,稅率千分之二
應繳稅款:100萬x0.2%=2,000元

兩者相差5倍,如果手上的土地申報總值超過累進起點地價,土地稅稅率還會上調至最高千分之55?

【房屋稅】

自用住宅稅率為1.2%;若被認定為出租時,適用營業用房屋稅3%-5%的稅率(目前台北市為3%),假設房屋現值為100萬元,自用住宅僅需繳1萬2千元整,非自用住宅則需繳交3萬元整(適用3%最輕稅率),這又是兩倍以上的差距?

除了土地及房屋持有稅以外,萬一將來房子要賣,但朋友的戶籍依舊寄在裡面時,土地增值稅將無法適用自用住宅10%的稅率,這又會是另一筆龐大稅賦的支出(絕對差到3倍以上)?

究竟該如何處理朋友這樣的請託?建議是:不要期待國稅局永遠都不會抓到寄戶口的狀況,最好事先就跟朋友說清楚:如果因為寄戶口所產生的額外土地及房屋稅,需請寄戶的朋友自行負擔。如果房子將來有轉手賣出的需求時,朋友也需要配合將戶籍遷出,不然就請自己做好多繳稅的心理準備,免得屆時心理不平衡,原本是幫助朋友的好事,變成打壞友誼的導火線,這樣就得不償失了?

至於你的朋有該怎麼遷入你的戶口呢?你只要帶身分證、印章和戶口名簿、對方也帶著身分證、印章和戶口名簿,到你的戶籍所地的戶政事務所,同時辦理遷出遷入即可。若你的朋友地址要另立獨立戶,而不是要以寄居名義遷入你的戶口內,需要再帶一份最近一期已繳納的房屋稅單。​

至於在租屋方面,為保障房客權益,在租賃法中規定:房東不能限制房客遷戶籍?但遷戶籍,收房客一點錢,房東就要繳稅,大部分房東都不願意?萬一房客早已沒住了,耍賴不遷出,房東也沒皮條。

對此,租客可透過仲介找到適合的租屋,或者在租屋網搜尋時加上「關鍵字」如「戶籍」查詢,出現可遷戶籍的物件再去看房子,以免最後白做工;此外,部分房東可接受房客遷入戶口,但由於稅負增加,房東感受到稅金壓力,可能將調漲房租一成,但也有不會調漲房租的房東,消費者得多加蒐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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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話說:人多力量大,柴多火燄高?最後老話一句:千萬別有幸入寶山,卻空手而回,希望這篇能提供你充份的燃料,與充份的智慧。
對了,小畢我也不是什麼「大師」,只是一個在農村長大的「庄腳崧」;小畢我也不是「花豹」,而是一個獨來獨往的「台灣虎斑犬」,喜賭成性,哈哈哈 ^^


》小 畢 陪 您 閱 讀 生 活 中 的 好 文 章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