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【【 隨機首頁 】】】

││││

| 臨摹檔案:丁亥年二二八事件 |

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,煙酒專賣局接到密報人秦朝斌報告:淡水轄區船上有走私貨品火柴及捲煙五十餘箱等情事,專賣局隨即派查緝員葉得根、鍾延洲、趙子健、劉超群、盛鐵夫、傅學通等會同四名警察前往查緝,當他們抵達淡水時,私貨已經分散,僅查獲零星剩餘私煙五箱而已。稍後不久,又據密報人說:這些大宗私貨已移到臺北市南京西路的天馬茶房附近出售,此處是臺北最大私貨的集中地,為便於就近探詢蛛絲馬跡,順利訪查,查緝員及警察等一行先到重慶北路圓環附近的小春園吃晚飯,但他們於下午七時許到達時,私販早已聞風潛逃,僅查獲四十餘歲寡婦林江邁零售的少許私煙,查緝員強行欲將其全部公、私煙和現金一併加以沒收。
林婦幾忽下跪苦苦哀求說:「如果要全部沒收的話,我就沒飯吃了,至少把現錢和專賣局製的香煙還給我吧!」但查緝員不予理會,當時圍觀的群眾很多,紛紛加入了求情的行列,林婦情急甚至抱住查緝員不放,其中一查緝員用槍管打了她的頭,致林婦的頭顱被擊而鮮血直流,其身旁依偎的兒女也驚嚇的不知所措哭起來。
林婦途遭毆傷頭破血流,這時群眾極為氣憤,乃將查緝員包圍,並高喊:「阿山不講理」、「豬仔太可惡」、「還給香煙」等情緒激動的話,查緝員見勢不利,只好逃走,但群眾卻緊追不捨,其中查緝員傅學通為求擺脫,乃開槍示警,不慎卻誤射當時在自宅樓下觀看熱鬧的約二十多歲市民陳文溪,傷及要害,送醫不治死亡。查緝員雖倖得脫身,但群情激動的民眾將查緝員所乘的卡車玻璃搗毀,並將車輛推倒於路旁,然後到派出所要求交出兇手槍斃。
專賣局業務委員李炯支及業務會第四組組長楊子才,聞報於是夜九時許趕赴現場處理,當時尚約有百餘民眾聚集,見李的卡車抵達,均趨前欲行毆打李、楊,兩人因勢單力薄,恐遭毒害,乃轉移到臺北市警察局,而群眾已達六、七百人,此時愈聚愈多,李、楊兩人向群眾表示俟查明事實真象後將會懲辦查緝員,惟群眾要求將肇事人交出,李、楊兩人知眾怒難防,迫不得已會同北市警察局長陳松堅將查緝員六人交憲兵隊看管,但民眾卻要求立即將六名查緝員予以槍決,李、楊兩人深知事關重大,人命關天,豈能擅便答覆,經再三解釋,並未獲得民眾諒解,群眾堅持不散,繼有青年在街上敲鑼大叫:「臺灣人趕緊出來報仇」、「不出來的不是蕃薯」,並漏夜不息大聲喊叫,鼓起復仇的努吼響徹宵漢。
部份民眾則到臺灣新生報要求刊登此事,代總編輯吳金練加以拒絕,民眾進而以汽油燒燬報社相威脅,後由社長李萬居答應刊登,民眾始離開報社。次日該報卻以五號字刊登百字左右之消息。另外,聚集在延平北路的憤怒民眾,一方面湧到憲兵隊和臺北市警察局請願,要求嚴懲兇手,一方面沿街敲鑼向民眾宣告此事的始末,此即震驚臺灣的「二二八事件」之爆發。
林婦毆傷流血,未及時酌情淡化處理;更進而開槍誅殺無辜,民眾憤怒益發不可收拾。二月二十八日由於憲警未予群眾滿意答覆,事件未獲解決,民眾又沿街敲鑼通告臺北市民罷工、罷市,市民、商店群起響應,相繼關門支持抗議。九時許,一批民眾遊行至太平町一丁目派出所前,毆打派出所主管及搗毀所內物品。
隨後,遊行民眾愈聚愈多,十時許,民眾衝入位於本町之肇事單位專賣局臺北分局,毆斃二名職員、傷四人,並將局裏所存之火柴、煙、酒及車輛設備拋至接上焚燒。當時圍觀民眾達二、三千人,憲警隨即趕到,但怒火難熄知難而退。十二時許,民眾又擁向南門專賣局總局,要求懲兇,但因憲警事先有防備,幸未釀巨災,惟專賣局南門工廠被搗毀。至下午一時許,有一批四、五百人的群眾,以鑼鼓為前鋒,並有人喊口號,由火車站向長官公署前進。但至中山路路口,尚未到公署廣場前,即為配備整齊之士兵阻擋。不久,槍聲響起,民眾奔逃,有人傷亡倒地,此是局勢惡化的關鍵。
公署開槍事件發生後,官民對抗之勢已不可避免,而光復後所累積的省籍矛盾終於爆發;於是省民在對抗公署的同時,也對外省人進行一連串的暴力行動-「打阿山」。
二十八日下午二時許,民眾聚會於新公園〔今二二八和平公園〕,隨後進佔公園內的臺灣廣播電臺,向全省廣播;內容主要為批判貪污現象、米糧外運、民不聊生等,並號召民眾起而驅逐各地的官吏以求自存。本省幅地小,交通便捷,次日,全省各地先後知悉臺北「二二八事件」,亂事乃蔓延全省,而懲兇要求也升高為政治抗爭行動。

這份調查報告,是在民國三十六年二二八事件發生後不久,由當時擔任閩臺監察史的楊功亮先生主動調查所提出,可謂最早的二二八事件紀錄,但當初政府為了避免再引發動亂,在安撫民眾為先的情形下,認為在此時機對二二八事件提出彈劾事宜,因此這份報告,就備監察院束之高閣,一直到民國七十七年三月公佈。
「二二八事件」發生於民國三十六年,是我國近代歷史上的不幸悲劇事件。在事故過程中,犧牲了甚多臺灣菁英,但也有不少外省籍同胞犧牲。近年來,政府與民間共同致力於撫平這一事件造成的傷痕。「二二八紀念碑」於八十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在臺北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落成,李登輝總統親臨致詞指出,他以國家元首身份承擔政府所犯的過錯,並向二二八事件罹難者家屬和子孫致深摯的歉意。稱為「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」的法案,於八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三讀通過,將每年的二月二十八日訂為「和平紀念日」,並為此事件畫下個的句點。
-----


俗話說:人多力量大,柴多火燄高?最後老話一句:千萬別有幸入寶山,卻空手而回,希望這篇能提供你充份的燃料,與充份的智慧。
對了,小畢我也不是什麼「大師」,只是一個在農村長大的「庄腳崧」;小畢我也不是「花豹」,而是一個獨來獨往的「台灣虎斑犬」,喜賭成性,哈哈哈 ^^


》小 畢 陪 您 閱 讀 生 活 中 的 好 文 章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