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【【 隨機首頁 】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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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單快速又可保障權益的方式

針對夫妻買房登記問題,律師表示:夫妻買房不建議共同持有,首先會用掉每個人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及首購條件,相當不划算,且未來要移轉買賣,都須經過雙方同意,易陷入僵局。

最佳做法是登記在某一人名下,勢必由這個人來繳貸款,但雙方合約寫清楚,各自留存繳付貸款證明,免得將來結算會有麻煩。

律師也建議:如果父母贊助頭期,登記在某一方名下,另一方想自保的話,其實多做「預告登記」即可,費用在萬元以下,當房產需要處分時,需要經過你同意,是簡單快速又可保障權益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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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話說:人多力量大,柴多火燄高?最後老話一句:千萬別有幸入寶山,卻空手而回,希望這篇能提供你充份的燃料,與充份的智慧。
對了,小畢我也不是什麼「大師」,只是一個在農村長大的「庄腳崧」;小畢我也不是「花豹」,而是一個獨來獨往的「台灣虎斑犬」,喜賭成性,哈哈哈 ^^


》小 畢 陪 您 閱 讀 生 活 中 的 好 文 章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