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【【 隨機首頁 】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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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台灣曾經經歷的故事 |

自由和民主是相互矛盾的?

台灣太小搞民主也不對,搞極權也不對。搞民主,易分裂,一分裂就力量薄弱了。搞極權,也會弊病叢生。

大陸太大了,同樣搞民主和搞極權都不對。搞民主,可能陷入大混亂;搞極權,可能造成了極大的遲鈍怪獸。

大陸和台灣,都存在著兩難?

古人講:「可以馬上得天下,不能馬上治天下。」意思是:你可以透過武力搶到天下.你不能僅靠武力治天下?

這句話,大家都懂,我們也看得出來:中國大陸對任何人的文攻武嚇.都是「障眼法」,中國大陸只是在累積「治天下」的能力,只要治天下的能力夠,疆域自然送上門?講得白話一點:公司經營不善,你是股東員工,你會很樂意被其它大公司收購,因為它能幫你賺錢、幫你活下去,擴大到國家也一樣?

台灣有自己的法律、總統、國旗等等,這些代表國家的事物,槍桿子出政權沒錯,台灣當初確實也是被槍桿子打下來的,台灣歷經了漢人來台、荷蘭佔領、清朝時期、民國初期、國民政府來台、白色恐佈,哪一個沒有抗爭流血?

這些都是歷史?台灣曾經經歷過的故事?

或許有人覺得台灣民主自由太過了頭,但至少我們還有選擇的權利?而不是像香港或新疆,連選擇的權利都沒有?

我國規範總統選舉的主要法律是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」。
1、選舉人資格: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年滿20歲之國民,有選舉權;此外,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,現在國外,持有中華民國護照,年滿20歲以上之僑胞,亦得返國行使選舉權。
2、候選人資格: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曾設籍15年以上,年滿40歲之國民,並經政黨推薦或公民連署之提名推薦程序,得為總統、副總統候選人。
3、提名推薦程序:有政黨推薦與公民連署這兩種提名推薦程序。就政黨推薦者,應符合最近任何一次總統、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,其所推薦候選人合計得票數達5%以上之政黨,得推薦一組總統、副總統候選人。就公民連署者,欲參選人須於繳交連署保證金新台幣100萬元後,於45日內取得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之選舉人總數1.5%之連署,始得登記為總統、副總統候選人。

2020台灣總統選舉,符合推薦一組總統、副總統候選人資格的政黨,只有這4個政黨:民主進步黨、中國國民黨、親民黨、時代力量。

若呂秀蓮以「喜樂島聯盟」身分登記參選,仍須比照未獲政黨提名的獨立參選人,本次連署通過門檻須達28萬384人連署,「連署書最晚須在11月2日前送交中選會」;而若屆時連署人數不足14萬192人,保證金將被沒收。

由於《選罷法》第24條規定,政黨提名不分區席次,必須於前次總統選舉獲得2%以上選票,或近3次立委選舉政黨票達2%,否則就要先提名10名區域立委參選,才有資格提名不分區。

因此,許多新成立政黨,在各區推派區域立委候選人,以便達到不分區席次的門檻,也都推派至少10席區域立委投入地方選戰,其中也包括8月9日成立的「台灣民眾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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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話說:人多力量大,柴多火燄高?最後老話一句:千萬別有幸入寶山,卻空手而回,希望這篇能提供你充份的燃料,與充份的智慧。
對了,小畢我也不是什麼「大師」,只是一個在農村長大的「庄腳崧」;小畢我也不是「花豹」,而是一個獨來獨往的「台灣虎斑犬」,喜賭成性,哈哈哈 ^^


》小 畢 陪 您 閱 讀 生 活 中 的 好 文 章《